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县纪检监察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全面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及时报道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果和亮点,为各级领导了解下情、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快捷高效的原则,既总结经验,又反映问题,做到及时、准确、全面报送和报道,确保信息和稿件的实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条 各室主任、纪检监察组组长要抓好本室、纪检组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均为兼职信息员。
第四条 信息工作由办公室统一采编、报送、统计,经分管副书记审签后上报市纪委,重要信息和全局性、政策性、敏感性较强的信息由书记审签后上报。宣传报道工作由宣教室负责,主要包括稿件的采编、收集、整理、撰写和统计,撰写的稿件经宣教室主任预审,分管副书记审签后向市级以上媒体投稿。
第五条 各室、纪检组每月通过办公室向市纪委报送的信息不少于2条,每年被《定西纪检监察信息》(定西纪检监察网)采用的不少于2条,被《甘肃纪检监察信息》(甘肃廉政网)采用的不少于1条。各室、纪检组每季度通过宣教室向《定西日报》、《甘肃日报》、《廉政大视野》、《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甘肃廉政网、定西纪检监察网等党报党刊和纪检监察系统报刊及网站发表的稿件不少于1篇,宣教室每人每季度不少于3篇。
第六条 建立奖惩机制,每年年底对信息和宣传报道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完不成任务的科室、纪检组,在年终考核时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超额完成任务的,在除去任务数后,被中央、省、市纪检监察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条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现金奖励,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甘肃廉政网、定西纪检监察网采用的信息,每条分别给予200元、100元、50元的现金奖励;被《定西日报》、《甘肃日报》、《廉政大视野》、《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党报党刊和纪检监察系统报刊采用的稿件,按照中央、省、市不同级别,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现金奖励。凡内容基本相同、被多家媒体采用的信息和稿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七条 信息、稿件考核实行每月一统计、一通报。信息以分管副书记审签、上级采用为准,稿件以发表刊登为准,月底前由编报撰写人员将复印件分别交办公室、宣教室统计汇总,下月月初在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通报。
第八条 本制度自2015年4月起执行,《365体育投注怎么玩_365bet体育在线滚球下载_28365-365.com县纪委监察局宣传报道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365体育投注怎么玩_365bet体育在线滚球下载_28365-365.com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365体育投注怎么玩_365bet体育在线滚球下载_28365-365.com县监察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