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甘肃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杨志宏介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
记者 宋燕 摄
新华网兰州2月5日电(记者 宋燕)对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2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调查处理了青兰高速公路甘肃段“天价拖车费”问题……5日下午,甘肃省纪委对外通报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战果”。该省全年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44起,处理2910人,立案审查13名省管领导干部。
“以零容忍态度坚持惩治腐败。”甘肃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杨志宏表示,甘肃省纪委坚持“既打老虎也拍苍蝇”,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尚不构成违纪的一般性问题,通过函询、谈话等手段早提醒、早招呼、早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据介绍,2014年甘肃省纪委立案审查了甘肃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省工商联原党组书记吴继德等13名省管领导干部;查处乡镇、街道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95件,处分927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3892件(次),立案267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12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0人,县处级干部224人,乡科级干部1135人,分别比上年增长900%、148.9%、110.2%。
杨志宏说,甘肃省纪委发挥行政监察监督作用,加大了对失职渎职行为问责力度,共887人受到了责任追究,包括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20名相关责任人和青兰高速公路甘肃段“天价拖车费”问题的9名责任人员。其中,甘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有关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人员最多,涉及53个责任单位、323名责任人。
“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44起,处理291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94人,分别比2013年全年数量增长704.8%、826.8%、378.3%。”他指出,在作风建设方面,甘肃省纪委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卫生系统部分工作人员在评审验收工作中违规收受“评审费”、赠送土特产、超标准接待等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理7人,对14个涉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向全省通报。对2013年审计发现个人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16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7人,诫勉谈话51人,降低基本退休金1人。
2014年,甘肃省委印发了《甘肃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改革时间表、路线图。杨志宏透露,截至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格局”。
此外,甘肃从严教育管理监督领导干部,探索推进基层监督体制创新。以古浪、会宁、365体育投注怎么玩_365bet体育在线滚球下载_28365-365.com等县为试点,选择分片建立由县纪委直接管理的乡镇纪工委,纪工委书记按正科配备,主要监督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每个纪工委联系若干乡镇,统一开展办案、监督等工作。有效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人员不足、力量分散、监督乏力的问题,使乡镇一级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明显增强。2014年,全省乡镇纪委共查办案件417件,比上年增长17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