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讯(记者 姚志宏 通讯员 杨爱红)将市州纪委书记由过去统一参加省管领导干部考核调整为以省纪委为主进行考核。12月26日,记者从甘肃省纪委获悉,该省印发了《关于以省纪委为主对市州纪委书记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省纪委对市州纪委书记的管理和监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该意见明确,由省纪委提出市州纪委书记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意见,征求省委组织部意见后,由省委组织部统一报省委审定;考核重点为其履行组织协调、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查办案件等职责的情况,以及对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工作指导情况、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考核方式为市州纪委书记集中述职述廉,由省纪委对其进行民主测评。
同时,该意见还规定,在年度工作中,对省纪委交办的党风政风类问题线索或案件线索不及时查处的不得评为优秀。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年12月29日 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