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讯(记者 姚志宏 通讯员 王彬) 武威市凉州区永昌镇纪委书记程熙因出具虚假证明、影响办案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纪检监察队伍;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体育局副科级纪律检查员黄维军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庆阳市华池县山庄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进博因履职不到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继向全省通报8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纪律规定的典型问题后,甘肃省纪委近日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下发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信访情况分析通报,对纪检监察干部再次敲响警钟,以零容忍态度解决“灯下黑”问题。
据了解,截至10月底,甘肃省纪委今年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69件,其中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成立以来,5个多月受理42件。目前已办结44件,正在办理15件,转有关部门及相关室办理10件。
据省纪委干部监督室主任杨锦介绍,这些信访件主要涉及纪检监察干部失职渎职、工作态度和作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组织人事等问题。他说:“尽管所反映问题多有不实之处,但我们还是将这些问题予以通报,希望引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重视,早打预防针”。
据了解,该省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件呈现“四多四少”的特点。一是匿名举报多,署名举报少;二是围绕执纪办案反映的情况多,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少;三是反映市州级及以下干部的问题较多,省纪委机关干部、省直派驻(出)机构问题相对较少;四是经核查,失实、事出有因等其他调查结论多,属实问题少。
针对这次通报反映出的问题,甘肃省纪委副书记张怀仁表示,省纪委将以严肃审慎、认真扎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做好有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反映的受理、办理和督办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教育管理,规范干部监督工作,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警示教育、办案纪律教育,深化内部管理,及时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越“雷区”、不踩“红线”,自觉接受监督,自觉践行《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省市州纪检监察机关虽有内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但大多还没有设立专门的内设机构,监督工作开展不够经常有力。对于这一问题,张怀仁表示,省纪委将通过调研督导、通报有关情况、工作约谈等方式,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
杨锦告诉记者,省纪委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一律公开通报,查办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纪委。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年12月1日 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