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精神,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派驻两结合、责任两落实”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工作措施,使县纪委六个派出纪检监察组与乡镇纪委、县直单位所驻纪检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紧密结合,实现监督工作面派出、点派驻、全覆盖,促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原则
(一)归口联系监督。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归口设置、整合力量、强化监督”的原则,将原来派出纪检监察组联系的48个县直单位按经济综合、社会服务、农业服务、综合执法、政法、党群6个口作适当调整,由六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分别联系监督,并由县纪委常委分别联系指导。
(二)重点派驻监督。在归口派出六个纪检监察组,实行全面监督的基础上,向资金管理量大、项目建设数量多的县财政局、县交运局等单位派驻纪检监察员。向系统规模大、下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广的农业、公安、教体、卫生、水务、住建、民政、工信、工商等9个县直单位派驻纪(工)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实行“点对点”监督。
(三)分片协作指导。按照“地域相近、力量互补、工作便捷”的原则,将全县18个乡镇纪委和9个县直单位纪(工)委、纪检组划分为6个协作片区,分别由六个派出纪检监察组联系监督。
(四)强化督促指导。六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对设立纪检组织乡镇、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重点督导,对未设立纪检组织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五)加强沟通协调。六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加强与乡镇纪委、县直单位所驻纪检组织和派驻纪检监察员的沟通衔接,及时反馈信息。乡镇纪委、县直单位所驻纪检组织和派驻纪检监察员主动接受派出纪检监察组的督查指导,及时上报重要问题线索、重点案件查办等情况。
三、工作重点
(一)派出纪检监察组
1.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联系乡镇、单位围绕县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办法及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解、责任传导等工作机制,每月抽查、每季度督查,每半年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并进行通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2015年底前,指导联系乡镇、单位建立“主体责任清单”。“主体责任清单”应做到内容具体、界线清晰、措施明确、考核严格、问责有据。
2.监督重大事项。参加未设立纪检组织单位的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对乡镇纪委、县直单位所驻纪检组织和派驻纪检监察员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情况进行督查。
3.核查问题线索。对本组受理、联系乡镇和单位上报的信访件,全部报县纪委信访室统一登记办理。对县纪委交办、转办的信访件,实行限期办理制度,一般信访件1个月办结,重要信访件2个月办结。
4.加强监督检查。围绕联系乡镇、单位惠农政策落实、干部日常管理、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开展日常监督,季度抽查、半年督查,做到半年内对所联系乡镇和单位督查全覆盖。按照县纪委的统一安排,紧盯重点工作、重大安排部署、重要节点和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开展整体工作综合巡查、重点工作专项巡查、难点问题跟踪巡查,发现和整改问题,提升监督针对性。
5.核查各类报表。对联系乡镇、单位上报的项目建设承诺书、“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申报、项目建设监督检查申报、重大改革事项监督检查申报、公用经费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大额度资金使用、资产处置、干部推荐任用、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婚丧嫁娶事宜报告等“一书九表”认真核查,掌握动态,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二)乡镇纪委、县直单位所驻纪检组织
1.协调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本乡镇、本单位党组织按照县委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细化分解责任,建立“主体责任清单”,督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村(社区)、基层站所、下属单位严格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2.规范线索处置。建立信访登记、集体评估、阅批处理等制度,重要信访问题线索呈送乡镇党委书记、单位主要领导阅批。规范管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进行处置。定期清理问题线索,确定审查重点。
3.强化纪律审查。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本乡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对问题复杂、独自办理有困难的重要案件,在县纪委的统一组织下,采取“县乡纪委联合、乡镇纪委分片、纪委部门交叉”等方式协作办案,减少人情干扰,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
4.加强作风督查。针对会风文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消费、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每月深入本乡镇、本单位及村(社区)、基层站所和下属单位开展1次抽查,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明察暗访活动,并及时通报曝光、问责惩处,实现年度查处、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突破”。按照县纪委的统一组织,针对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群众身边的“四风”,开展异地督查和交叉暗访,发现和查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5.抓好日常监督。加大对村(社区)、基层站所和下属单位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现和掌握的本乡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提醒告诫,抓早抓小。
6.开展廉政教育。把纪律和规矩贯穿于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中,认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条规,唤醒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规矩意识。围绕本乡镇、本单位和村(社区)、下属单位工作实际,挖掘廉政文化资源,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三)派驻纪检监察员
1.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掌握所驻单位及基层站所、下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督促进行整改,每季度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向县纪委进行报告。全程参加所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督促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
2.收集问题线索。通过发放作风监督卡、设置投诉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投诉网址等方式,收集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报告。
3.强化监督检查。每季度对下属单位、基层站所项目资金管理、惠农政策落实、干部作风建设、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等内容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排查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4.抓好廉政教育。以所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基层站所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集中教育、警示教育、专题教育、典型引领等形式,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廉政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派驻两结合、责任两落实”是今年全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对照县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接受六个派出纪检监察组、本乡镇纪委、本单位所驻纪检组织和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六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各单位所驻纪检组织和派驻纪检监察员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主动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纪委要加大督查力度,由县纪委常委带队,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派驻两结合、责任两落实”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六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格考核评价,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支持纪检组织工作力度不够的乡镇和单位,要按照《365体育投注怎么玩_365bet体育在线滚球下载_28365-365.com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严肃追究党组织及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乡镇纪委、单位所驻纪检组织和派驻纪检监察员协调本乡镇、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造成一定影响的,也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所联系乡镇和单位督查、指导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派出纪检监察组的责任。
中共365体育投注怎么玩_365bet体育在线滚球下载_28365-365.com县委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