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促进作风转变,洮阳镇立足乡镇工作实际,结合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出台了干部管理负面清单制度,使全镇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机关作风得到好转。
干部管理负面清单包括《干部负面清单》、《干部负面清单细化表》和《干部督查负面清单》三方面内容,具体由镇纪委负责
实施。《干部负面清单》从思想政治、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工作纪律、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六个方面详细列出了“八个严禁”、“二十九个不准”等37项禁止事项,对镇、村干部工作、学习及生活各方面做出要求。《干部负面清单细化表》将“负面清单”具体化,对干部职工出勤到岗、上班纪律、处分情况、群众投诉、工作完成、制度落实等情况予以详细记录,镇、村干部若在镇纪委日常监督检查中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或者被上级部门通报、处分、追责的,镇纪委将记入“负面清单”,发现一次,记录一次。《干部督查负面清单》则是镇纪委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干部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将当场责令当事人对督查负面清单进行签字确认,记入干部“负面清单”,并将督查情况汇报主要领导批示,及时督促干部整改。同时,为确保干部负面清单制度取得实效,洮阳镇还将“负面清单”作为年底考核干部、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截止目前,已有17名镇、村干部被记入干部“负面清单”,今后,洮阳镇将对被记入“负面清单”的人员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