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纪律审查情况看,相当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脱离组织监督,放松党性要求和纪律约束,与“八小时以内”的表现形成了截然不同的“两副脸谱”。
一些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内”谦虚谨慎、勤奋工作;“八小时以外”出入私人会所、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打高尔夫球、收送“红包”礼金,甚至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一步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从广东去年查处的170名厅级干部案件可以看到,绝大多数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八小时以外”,往往是“八小时以内”滥权,“八小时以外”渔利。
瞄准监督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广东率先出台《意见》可谓切中要害。但是,对于“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实践中也有不同的声音。殊不知,权力的特性决定了必须对公权行使者采取全时空、全天候的监督,作为共产党员接受群众监督也理所当然。只要没有脱离党员身份,没有脱离干部身份,就不应该脱离组织和群众的视线,而应时时刻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时时处处遵纪守法,成为践行社会道德的表率。各级党组织和监督部门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发挥牵头管总作用,把“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