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明纪律和规矩,以案明纪,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去年年底以来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玉井镇杨家台村刘家楞社社长刘成勇违规支付个人电话费用问题。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刘成勇将该社1.22亩集体土地承包费1517元用于支付个人电话费开支。2015年12月16日,玉井镇党委给予刘成勇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2.太石镇甘坪村党支部书记马得良索要好处费、虚报危房改造项目问题。2012年12月至2014年1月,马得良先后向四户群众索要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3000元,其中用于村上“一事一议”道路砂化项目支出11000元,剩余2000元马得良据为己有。2011年、2012年、2014年,甘坪村为三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虚报危房改造项目,套取危房改造资金32894元,其中22176元用于拆迁和占用土地补偿,10718元由农户个人领取。2015年11月16日,太石镇党委给予马得良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康家集乡公务用车网上派车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2015年9月,康家集乡两辆公务用车外出执行公务未在定西市公务用车管理系统派车。2015年11月14日,县纪委对康家集乡分管公务用车的纪委书记魏国凯予以约谈。
4.连儿湾乡花麻湾村党支部书记马新明挪用群众自来水入户筹资问题。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马新明在管理群众自来水入户筹资过程中,将筹资借给他人、偿还个人贷款、用于个人及家庭消费,共计挪用63372.98元。调查期间,挪用资金全部予以追缴。2016年4月18日,县纪委给予马新明开除党籍处分。
5.八里铺镇火石沟村党支部书记罗仲泽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2013年至2014年10月,罗仲泽在落实危房改造和低保等惠农政策过程中,共计收受7户群众好处费1200元、黑兰州香烟一条。2016年4月26日,县纪委给予罗仲泽党内警告处分,收取的财物全部退还群众。
以上通报的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一些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要求不严,履职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不警醒、不收敛、不收手,心中无戒、不知敬畏、依然故我。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充分吸取教训,深入对照检查本乡镇、本单位在纪律和规定执行方面,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失职的观念,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持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传统节日端午节即将到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重要性,聚焦主业主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加大问责力度,既要严肃惩处违纪当事人,又要追究问题背后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职不到位的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全县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守纪律、懂规矩、明底线、不越界。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以及《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严以用权、廉洁从政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