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兰州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03-24 09:43
兰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围绕七个方面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聚精会神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连续两次对市纪委牵头或参与的124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集中清理调整,继续保留和参与10个,撤销和不再参与114个,精简率92%。全市8个县区纪委原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共643个,现保留79个,精简率88%。
——落实分工要求。明确各级纪委书记、派驻纪检机构负责人专司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分工其他业务。县区纪委书记在党委班子中的排名列副书记之后、其他常委之前;市直部门派驻纪检组长在党组中的排名列党政正职之后,其他班子成员之前。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县区纪委书记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任职满5年的必须交流;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在同一班子任职满5年的必须交流。
——整合优化内设机构。按照省纪委部署,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情况下,先后两次调整优化市纪委内设机构。将原设于市纪委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整体移交,将市纪委办公厅、监察综合室、调查研究室整合为办公厅,将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新设4个纪检监察室,使得纪检监察室达到7个,同时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在干部室、宣教室基础上重新组建组织部、宣传部,在组织部增设干部处、派驻处,在宣传部增设教育处。机构调整后从事执纪监督办案工作的内设机构达到11个,占总数的78.6%;干部达到53人,占总数的70%。投资1000多万元,建成了市纪委标准化办案场所,并配备了管理机构和人员。
——推进探索创新。按照“点派驻、面派出、全覆盖”的思路,出台《综合派出纪工委实施办法》,分别在类型相近、业务相关的市直部门中划片设立了11个综合派出纪工委,全面覆盖78个部门,选拔改任正处级干部担任纪工委书记,改任副处级干部担任副书记,片内部门纪检组长为纪工委委员,对片内部门实施巡查监督。建立完善市纪委领导下对综合派出纪工委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使用、交叉办案的运行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有效解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单打独斗、难以独立办案的困难。各县区也结合实际在乡镇街道和部门探索建立了综合派出纪工委制度,这一创新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被省纪委评为2014年度十大创新工作之一。
——开展作风监督。持续加大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力度,聚焦“四风”,坚决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常态化监督办法》、《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规定》等相关制度,规范了监督管理。2014年共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209个,处理214人,党政纪处分48人,先后7次对45个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开展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治理,党政纪处理9人,责令28人进行整改;针对“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对9个责任单位和20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加大惩治力度。坚持把惩治腐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的主业来抓,进一步建立完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去年召开3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协作办案机制。建立了查办案件上下联动机制和办案人才库管理制度,在市纪委机关构建全员办案的工作格局,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明显提升。2014年兰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4202件,其中属于职责范围2097件(上级转办522件、本级受理955件、下级受理620件),同比增长142.1%;初核违纪线索739件,增长57.9%;立案查处252件,增长20%;结案233件,结案率92.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2人。
——创新廉政教育。开设了兰州“廉政大讲堂”,每月确定专题向市管干部宣讲,去年参加1350多人次。每年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干部。建立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2014年202名干部参加考试,对不及格的3人暂缓任用。完善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通过签订廉政承诺书、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廉政准则等方式增强廉政意识,168人接受了集体廉政谈话。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督促市级单位确定风险岗位5400多个,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27000多个;建立权力清单制度,51家单位已梳理权力清单205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