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程中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忠诚, 是纪检监察干部第一位的政治要求。用习总书记的话来说就是这种忠诚必须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对党绝对忠诚,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对党一心一意,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其次要心怀党恩,要带着对党的无限感激之情努力工作,始终把人生追求、人生理想放在干事创业上,用实际行动兑现入党誓言;再次要加强党性和道德修养,老实做人,勤恳做事,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公仆意识、民主意识、创新意识,始终做到表里如一、知行合一。
干净,是纪检监察干部第一位的纪律要求。作为党纪党规的执行者、维护者和监督者,要始终牢记“执纪者更要严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做到干净,首先要有敬畏之心,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权力,守住法律和道德底线,做党纪党规的模范执行者和坚强扞卫者。其次要锤炼作风,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谨慎用权,廉洁办案,不办关系案、人情案,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和诱惑,净化生活圈和社交圈,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最后要清廉自守,面对利益要淡泊,面对诱惑要清醒,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第一位的责任要求。担当不仅是一种职责、一种能力,也是一种勇气。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倡廉第一线,只有敢于担当,方能秉公执纪。纪检干部要敢于担当,首先要有责任意识,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理念,做到困难面前不退缩,矛盾面前不绕弯,风险面前敢抉择,关键时刻敢碰硬。其次是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再次要不断提升担责能力,要科学、系统、全面的学习业务知识和其他知识,不断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练好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过硬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