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纪委监督执纪系列配套制度正式出台。这套制度共31项,其中《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配套制度20项,规范省纪委机关内部运行和纪检机关工作的制度11项。
今年1月20日中央纪委颁布《工作规则》后,省纪委及时跟进,围绕贯彻执行《工作规则》,遵循详实具体、便于操作、逻辑清晰、体系完备的原则,紧锣密鼓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构建起了与《工作规则》相配套的制度体系。
“要建立健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配套制度,严格依规依纪开展工作,使查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人民、社会的检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昌林指出。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监督执纪配套制度严格遵循《工作规则》,紧扣监督执纪工作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重在“盯住人”“看住事”“管住权”,着力增强制度的系统性、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确保监督执纪权力不被滥用。
据了解,这套系列配套制度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甘肃省纪委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制度(试行),共20项,严格按照《工作规则》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对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申诉复查以及涉案款物、审查安全、人员管理、管辖回避等监督执纪工作各个环节以及工作流程作出明确规定。第二部分是省纪委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共4项,包括省纪委机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内部责任追溯、党风廉洁意见回复、班子成员联系市州和派驻纪检组等四方面的工作。第三部分是规范市州纪委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的制度,共5项。包括市州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向省纪委报告工作办法、省纪委实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省纪委监督省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办法、省纪委督查通报办法、省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等。第四部分是规范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线索处置和信访举报工作的2项制度。
省纪委常委牛彦之认为,监督执纪问责既是纪委的基本职责,也是最重要的权力,纪检机关作为党的重要机关,纪检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严格完备的制度约束,就会出现很多问题。制定这套制度,一方面能够有效规范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各个环节,为开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另一方面是为了构建纪检机关自我监督体系,真正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体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用制度回应“谁来监督纪委”的社会关切。
据介绍,这套制度体现出严、细、密的特点。“严”体现在专门严格约束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对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的职权进行界定,列出权力清单,在纪委内部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细”体现在细化了《工作规则》的原则性规定,对《工作规则》中就“四种形态”、信访受理、了结处置、申诉复查、审查措施、证据运用、涉案款物、审查安全、人员管理、管辖回避等作的原则性规定,逐项进行细化,明确了责任主体、工作程序、时限要求,使配套制度更加具体、更加明确、更易操作。“密”体现在全程管控上,就是全面梳理监督执纪工作流程,通过对加强源头管控、强化过程监督、要求处处留痕、明确人人负责、严格责任追究等5个方面的规定,实现全程监督管理。
为推动省纪委机关干部带头学习贯彻《工作规则》,熟练掌握《工作规则》和31项配套制度,6月9日,甘肃省纪委举办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制度培训班,对委厅机关干部进行集中辅导,6月下旬还将组织集中考试。
“《工作规则》和省纪委系列配套制度对监督执纪工作各环节、全流程作出了具体规定,哪一个环节做什么,怎么做,由谁做,谁审批,什么标准、什么时限完成,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们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带着问题学习,带着问题思考,使学习能够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省纪委机关一位干部说。(本网报道组 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