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党心、民心所向,是时代大势所趋,它集中反映了党的主张和人民群众意志的高度统一,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大举措,作为纪检监察人,我衷心拥护,完全赞成!”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康健表示,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必将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现行宪法作出21条修改,其中11条同设立监察委员会有关,特别是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专门增加了“监察委员会”一节。宪法修正案确立了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在365体育投注怎么玩_365bet体育在线滚球下载_28365-365.com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热烈反响。
县纪委监察委正科级干部杨思润认为,本次21条宪法修正案中,有11条涉及监察委员会的规定,设立监察委员会是中国政治体制的重大调整,体现了改革于法有据,使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必将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也理顺了法律间的逻辑关系。
大家一致表示,这一重要修改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决策,展现出我们党一以贯之推动社会革命和进行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决心。
县纪委监察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科级干部金凡钰是一位检察院转隶干部,她说,刚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自己将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的学习,铸就过硬的政治素养,提升自我,增强本领,以责任和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