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市怀柔服务公司、北京康盛服务公司经理杨春妹,退休后被举报贪污,后被查获。记者昨日获悉,北京二中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杨春妹无期徒刑。
根据检方指控,2001年间,杨春妹利用担任北京市怀柔服务公司、北京康盛服务公司两家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北京康盛服务公司下属企业春光商场改制过程中,虚假折抵退休职工医疗费、隐瞒有关房产已建成和投入使用的事实,低估资产,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价值1220万余元。
其间,杨春妹还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其个人控制的公司,非法占有北京康盛服务公司8271.2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共计价值707万余元。
此外,2000年11月间,杨春妹还私自指使下属人员从北京康盛服务公司设立的账户转出公款35.8万余元,用于其购买股份。
2011年4月,刚刚退休两个月的杨春妹因被举报而案发。本案开庭审理时,杨春妹否认了全部指控,其坚称没有在资产评估中隐瞒和作弊,折抵25人及土地无偿转让她也都经过请示和审批,并对私用公款购买股份等事全部予以否认。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时政策确实鼓励改制企业承担原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医疗,并允许折抵企业净资产,但前提是改制企业确有需负担的退休职工,改制后也确实承担起这些退休职工的养老。但证据显示,杨春妹指使下属工作人员编造了25名退休职工名单,改制后企业并未承担该25人的养老、医疗费用。而证人证言也显示,在春光商场改制过程中,所谓“折抵医疗费”的25名退休职工,根本不是该公司的员工,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的人也不是春光商场的职工。
法院认为,杨春妹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罪名成立,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