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杜明飞因受贿340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宣判后,杜明飞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该案有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最终结果。
法院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杜明飞在1999年至2002年,前后担任兰州市港航监督管理处处长、兰州市公路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行方便,先后索取或者非法收受马某、金某、何某等11人财物340万余元。其中,现金159.5万元,购买房屋款113万余元,购物卡34.7万元和价值33.02万元的汽车一辆。案发后,侦查机关在被告人杜明飞家中扣押现金20万元,在某车行金某处扣押现金50万元。
兰州市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杜明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上的便利,非法索取或者收受他人钱财,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一审判处杜明飞有期徒刑15年,后追缴的赃款55万元、深圳房产、“苏浙汇”名下宝马车一辆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剩余部分继续追缴。
宣判后,杜明飞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在审理后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记者许沛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