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逐渐成为新常态。要使这种新常态得到完全巩固、实现不可逆转,必须辨证施治,在结合中做到既从严又科学。
深化治理和强化管理相结合。党纪严于国法,治党不等同于治国,治理不能替代管理。一方面,管党治党要更加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更加注重多元对话、平等协商、民主参与、沟通互动、公开透明,激发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的创造活力。另一方面,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坚持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用制度、规矩、纪律管权管事管人,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从严治党,还要求党内党外同向发力、党心民心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党内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加快发展党内民主,保障落实党员民主权利,以党内监督实现自觉从严。另一方面,要坚持开门治党,扩大党务公开,切实畅通人民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让管党治党的每个环节都有人民有序参与、有力监督、有效反馈,以人民监督倒逼不得不严。
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一方面,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思想教育,讲清楚制定制度为什么、制度运行怎么办,将思想教育的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定型为规矩,通过严格执行发挥制度的教育、引导、惩戒作用,实现长管长严。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润物无声地进行思想传播和习俗教化,为建立和落实制度奠定思想基础、达成理论共识,实现从被动严向自觉严升华。
从严要求和激励关怀相结合。一方面,要将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建立要求严格、分类科学、重点突出、约束有力的管理监督体系,实现从干部严向党员严推进、从作风严向全面严拓展。另一方面,要健全以人为本、待遇规范、赏罚分明、倾斜基层的激励保障体系,抓紧解决干部薪酬待遇、出口出路等问题,确保干部干事有激励、干好有出路、干完有保障,辨证防治“为官不易”、“为官不为”,实现从一时严向一直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