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讯(记者 姚志宏 通讯员 王彬)记者5月15日从甘肃省纪委获悉,为紧紧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其置于“聚光灯”下,甘肃省委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推行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市(州)试点的基础上,将一把手“三述”制度向县(市、区)和企事业单位延伸拓展,实现全覆盖。
自2013年底甘肃省委出台《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省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以来,该省先后两次组织17位市(州)和省直部门一把手向省委委员、省纪委委员进行“三述”,并接受评议测评。各市(州)和部分省直部门也纷纷结合实际开展“三述”实践探索,积累了一些有效做法和经验。
在市(州)试点基础上,甘肃省委对“三述”制度进行完善。除了在范围上要求向县(市、区)扩展外,还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规范。在内容上,要求“三述”报告重点讲不足、讲问题、讲整改措施;在程序上,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掌握一把手在遵守纪律、廉洁从政(从业)、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并将结果反馈到本人,确保问题有回应、监督有方向。同时,更加注重结果运用,对评议较差、问题较多的一把手,要进行约谈、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约谈后整改不力、工作仍没有起色的,坚决进行组织处理。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年5月16日 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