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审查队伍,确保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审查工作中务必做到“十要十严禁”:
一要政治坚定,严禁发表、散布、传播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二要纪律严明,严禁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
三要做人正派,严禁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和表里不一。
四要办事公道,严禁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和违规办事。
五要执纪严格,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以案谋私和办人情案、关系案。
六要监督有力,严禁做选择、搞变通、开脱责任和包庇袒护。
七要保守秘密,严禁打听案情、跑风漏气和泄露工作秘密。
八要业务精通,严禁不思进取、敷衍塞责、被动应付和得过且过。
九要履职清廉,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要律己从严,严禁接受吃请、收受财物和出入私人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