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政府和社会对教育投入的增加,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日渐突出,成为职务犯罪的多发区,神圣的“净土”受到玷污,在地方上引起较大反响。为了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预防和减少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笔者就从乌力吉巴图贪污案谈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乌力吉巴图贪污案,是我院2010年立案侦查的一起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此案之所以案发,是由于2009年10月20日阿拉善右旗教体局发生了一起火灾,大火基本烧毁了教体局的全部财务资料和档案资料,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放火人是教体局会计娜布其所为,为了查明娜布其放火的真实原因,我院派员介入侦查,乌力吉巴图贪污案露出了水面。
一、乌力吉巴图的犯罪档案
犯罪嫌疑人:乌力吉巴图,男,蒙古族,出生于1958年8月,出生地:内蒙古阿左旗乌力吉苏木,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原系阿拉善右旗教体局局长,曾担任阿拉善右旗十届人大代表。
2007年2月4日,乌力吉巴图让其单位会计娜布其从阿拉善右旗教育体育局小金库账户中,经阿右旗工商银行给其在内蒙古艺术学校上学的次子巴图傲其尔的卡上汇款20000元,其中4000元乌力吉巴图用于其次子巴图傲其尔在呼和浩特市的个人开支;2007年9月,乌力吉巴图让其单位会计娜布其从阿拉善右旗教育体育局小金库账户中,经阿右旗工商银行给重庆市南方翻译学院汇款10000元,用于支付其次子巴图傲其尔的入学赞助费;2008年10月25日,乌力吉巴图的妻子巴图其其格到金昌市“三超”电器在阿右旗额镇销售点,购买了一台46A63彩色电视机(价格是1280000元),后乌力吉巴图将该电视机安装到自己家中,购货发票经其签字后,货款让其单位会计娜布其从阿拉善右旗教育体育局账户内支付,但未入阿拉善右旗教育体育局固定资产账。直到2010年元旦期间,因2009年10月20日阿拉善右旗教育体育局发生放火案,乌力吉巴图怕事情败露,才私下将电视存放到阿拉善右旗教育体育局车库。鉴于乌力吉巴图有自首情节,并退缴了全部赃款,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我院决定对乌力吉巴图不起诉。
二、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
1权利缺乏有效监督制约。近年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颁发了《教育系统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行政规章,还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等,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规章制度的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只流于形式,有法不依也成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产生的原因之一。权力缺乏制约就容易导致腐败,在阿拉善右旗教育体育局大事小事都是乌局长说了算,其他几个副局长形同虚设。阿拉善右旗教育体育局连续多年承办盟、旗两级大型活动,因此无形中增大了乌力吉巴图手中权力,他指使会计加大活动支出,将多报出的款存入小金库,长达数年,很多人都认为属于正常现象,无人过问,直至被司法机关查处。职能部门的审计检查流于形式,根本发现不了问题,即使发现问题,也只是将相关款项予以没收,很少提出规范性的整改措施,与会计法的要求相距甚远,随着教育经费的增加,教育设备的更新以及大量基建工程的上马,如果不加强监督制约,那么腐败的范围将会继续蔓延。
2管理松懈、有章不循。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教育经费相对比较充裕,但资金的动用与管理存在着诸多的弊端和漏洞,一些行之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也未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不法分子乘机中饱私囊。阿拉善右旗教育体育局虽然绝大部分财务资料被烧毁,但从现存的几本总账和明细账簿看,有的记载的不是一个完整年度,有的没有任何记载,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单位的各项经费往来情况,完全失去了会计账簿应有的作用。因此,阿拉善右旗教育体育局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监督无力。存在重使用轻监督、轻法律等问题,致使本单位发生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
3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人生观、价值观畸变。在教育系统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业务建设、轻政治思想教育的现象。政治学习流于形式,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针对性、有效性,放松对自身的严格要求,以致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腐朽思想的侵蚀,思想变质,心理失衡,最终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乌力吉巴图走上犯罪的道路就是放松思想改造的结果。
三、预防和减少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对策
为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从源头上解决和治理教育腐败问题,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加强教育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教育系统人员肩负着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重任,只有正人先正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能不负众望。要抓好教育队伍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并有针对性地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职工健康的心理结构,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从思想上牢筑防腐堤坝。
2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教育部门应该在加强管理、建章立制等方面采取补救措施。完善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财务收支、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审批、报销制度,加强对财务收支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监督,严禁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对关键环节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杜绝个人行为和“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内外监督机制。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在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过程中,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至关重要。一是要在教育系统内部建立以纪检监察为主,教育、计财、人事、职教等股室人员参加的执法队伍,对全系统关于教育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二是依托纪检、检察、审计机关对教育系统的收费和支出情况,尤其是学校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事件。三是建立执法公示承诺制度和个案监督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做好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检察机关在认真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应结合办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首先要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联络机制,将教育系统纳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选择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结合教育系统的特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多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做到警钟长鸣;其次要结合办案及时发现案发单位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存在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