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县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是春节过后,县委组织召开的第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今天会上,书面传达了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后面锡诚同志还要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这个报告是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集反对“四风”、坚决惩治腐败,是中央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的战略考量。今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一系列新判断、新思路、新举措,明确释放出了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判断、坚强决心、鲜明态度、明确要求、监管重点和治本之策“六大信号”。2月8日,省委王三运书记在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就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五个突出”、“五个进一步”的工作要求(一要突出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二要突出持之以恒、进一步纠正和整治“四风”,三要突出有腐必惩、进一步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四要突出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五要突出立行立改、进一步深化纪检体制改革)。2月11日,市委张令平书记在三届市纪委五次全会上,从准确把握形势、突出“四项”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三个方面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安排部署,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对于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贯彻落实。
去年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整治“四风”问题,强力推进案件查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县委先后12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县委全委(扩大)会议审议下发了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组织14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全委会进行了大会“三述”;县委主要领导年初与县委班子成员、18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以及县直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单独谈心谈话,年底集体约谈了18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抓齐管,初步形成了党委主动担责、主要领导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的工作格局。二是作风建设持续深化。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委先后出台了《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等制度办法,扎实开展了干部作风、农村“三资”管理等专项整治活动,紧盯春节、国庆等重要节点加大了明查暗访力度,先后组织7次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通报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的单位32个、4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持续释放了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三是惩治腐败更加有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违纪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形成了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强大震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0件、69人,分别增长127%和130%,充分彰显了县委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零容忍的反腐态度。四是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全面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三转”要求,在县纪委新设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和2个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科室占比提高到83%;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到10个,精减比例达89%,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对于去年全县的纪检监察工作,县委是充分肯定的、是满意的。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县反腐倡廉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在中央和省市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强力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下,一些乡镇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尤其是一些主要负责同志片面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抓的观念还未完全改变,还没有把主体责任真正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不论是自我约束,还是单位内部管理都存在很多问题。二是制度建设不到位。部分乡镇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漏洞较多,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屡禁不止;部分乡镇和单位虽然建立了相对成熟、完善的制度体系,但执行不严格,导致一些党员干部发生了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去年市纪委查处了我县一个县直单位私设“小金库”的案件,其数额之大令人震惊,县委对相关领导干部已作了免职处理,教训非常深刻。三是经常性监督不到位。一些单位特别是管钱管物的单位对重点岗位人员监管不到位,机关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乡镇对村社干部缺乏有效监督,基层干部在惠民政策落实中搭车收费、优亲厚友的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非常强烈。四是作风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大多数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更严了,但顶风违纪、改了又犯的问题仍然不时出现,特别是个别单位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等“常见病”依然比较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15年,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的重要一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构建“3783”主体责任体系为重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狠抓干部作风整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担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省委“3783”《意见》明确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要落实好党委(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四大”职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深化对落实主体责任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理念,紧扣省委《意见》提出的严明政治纪律、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深化改革、做到表率引领“七大任务”,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示范带动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做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不甩手。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既要抓好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也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特别是要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的日常监管,督促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健全完善班子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定期约谈等制度,做到思想监督不留“盲区” 、严格管理不挂“空挡”。要进一步深化乡镇纪委和六个纪检组的“三转”工作,督促乡镇纪委、6个纪检组和内设科室全身心投入主责主业,并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进行办案业务培训,着力解决乡镇纪委和6个纪检组不想办、不会办、不敢办案的问题,确保实现乡镇纪委“零办案”的突破。同时,要结合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积极在加强乡村干部监管、派驻纪检组作用发挥、落实“三转”要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领域探索“微改革”,努力在聚集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上闯出一条新路子。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作为履行好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大力支持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主动配合协调解决查办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二)持续用力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作。习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充分表明了中央持之以恒整治作风的坚定决心。全县各级党组织必须把作风整治贯穿于从严治党的始终,扎实开展好“两项活动、一项行动”,持续用力打好整改工作攻坚战、从严治党持久战、成果拓展整体战,努力推动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更加好转。一要开展好整改落实攻坚活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领导带头、承诺公示、挂牌销号等制度机制,切实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实和“7+4+10”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着力在兑现承诺、深化成果、防止反弹上下功夫。县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9个督导组要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查摆出的问题,一件一件抓整改、促落实,并定期公布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干部要严肃问责。中央提出今年要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续深化,更是推动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要认真谋划、及早准备,待中央和省、市实施方案下发后,在第一时间启动开展好专题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效。二要开展好顶风违纪行为集中整治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各乡镇、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今年纪律检查的重点,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和典型问题通报力度,持续用力抓好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穿着隐身衣的公款吃喝、送礼和铺张浪费等顶风违纪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三要深化效能风暴行动。效能风暴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干部的作风发生深刻变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特别是有些干部死守传统思维、消极对待,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有些干部当“太平官”、熬资历、等提拔、等退休,有些干部拈轻怕重、耍奸溜滑,疲于应付、效率低下,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对于这些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严肃进行查处,不仅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失察失管之责,以强力问责促进作风持续好转。
(三)严字当头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结合整治“四风”和贯彻“三严三实”要求,着力推动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一要坚持从严教育。加强思想教育,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屏障。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党的宗旨、道德品行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强化党性修养、道德素养和纪律观念。同时,要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大力开展向柴生芳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二要坚持从严选拔。在2013年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这是干部选任工作的鲜明导向。组织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差额提名、考察、酝酿、票决等程序,建立推行不唯票、不唯分、不唯GDP、不唯年龄、不唯学历的“五不唯”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为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创造更多机会。各乡镇、各部门在培养推荐干部方面,一定要出于公心、严格把关,对那些德才表现好、工作有激情、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要放手培养、大胆推荐,特别是对有发展前途的“好苗子”,要敢于交任务、压担子,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三要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是党的代言人,基层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更是直接关乎着党的形象。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县管干部日常管理办法》和村(社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始终以敢较真、敢碰硬、敢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管,坚决纠正干部管理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特别是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千万不能养痈遗患。
(四)严查案件保持有腐必惩高压态势。习总书记指出,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实践表明,惩治是最有力的监督,是最具震慑力的教育,也是最有效的预防。在案件查办上,县委历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我们对各级干部都非常关心爱护,能够体谅各级干部的工作困难和苦衷,宽容大家工作中的一些失误。但是对无视党纪国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作案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要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紧扣省委王三运书记在临夏座谈会上提出的基层干部易出问题的惠农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城乡征地拆迁、农村“三资”管理、各类项目建设、矿产资源开发、违规参股经商、为民便民服务、各类学校办学、医疗卫生服务、食品药品制售、司法执法活动、财经纪律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红白喜事操办、参与非法赌博、干部选拔任用、班子换届选举等19个重点领域,大力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违纪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五)完善制度机制扎紧源头防控的“笼子”。习总书记指出,当前反腐倡廉机制存在大权独揽、独断专行,设租寻租、以权谋私,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省委提出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巡视督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八大机制”,为我们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最近,中央正在修订《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法规,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抢抓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重要契机,在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的同时,对照中央和省上出台的法规制度,及时制定、修订我县落实配套制度,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县直单位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全委会述纪述廉述作风、党政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等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6个纪检组要强化对联系乡镇和派驻单位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的全程监督监管,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制度,坚决查处变相审批、明取暗留、超时审批等违规行为。同时,要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加强纪律建设,着力营造遵纪守规的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严守党的纪律,自觉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着力在全县营造遵纪守规的政治氛围。
一要严明政治纪律。严明党的纪律,第一位的、核心的是严明政治纪律。习总书记强调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政治规矩。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五个决不允许:一是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二是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三是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四是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五是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习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切实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市、县委权威,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遵纪守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使接受纪律规矩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素养、一种责任。
二要严格执行纪律。严格执纪监督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手段。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对党员干部来说,必须把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摆在更高位置,这就是组织原则;重大事项必须向上级组织请示汇报,这就是党性要求;组织交给的任务、做出的决定,要不折不扣地完成,这就是组织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性,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允许擅自作主、讨价还价。
三要严格监督问责。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乡镇、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担当尽责、严格执纪,切实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习惯。要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因履行责任不到位、执行纪律不严格而出现问题的,特别是对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或“四风”问题突出,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坚决“一案双查”,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纪委的责任,切实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坚定信心、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攻艰克难,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政治环境。